泰國近期頒布法令,將從2016年9月 27 日起對入境的游客施行以下旅游簽證收費標準:
泰王國駐上海總領事館近日正式頒布規定,赴泰旅游的外國游客可以從2015年11月13日起,申請多次往返泰國旅游簽證(Multiple entry tourist visa-METV)。
上述METV旅游簽證有效期為6個月(在6個月內可多次出入泰國,直至有效期終止),且每次停留泰國時間不超過60天,各國籍游客皆可申請此簽證。
2.不低于6個月的有效護照;
4.反映個人目前資金狀況的銀行存款證明(bank statement),賬戶存款不少于50,000人民幣,且至少在過去6個月中該賬戶保持此狀況;
?有效期6個月以上的護照及復印件;
?申請者本人國內工作單位、所在學校或街道辦事處的英文或泰文擔保信原件(內容包括:申請者姓名、赴泰目的、在泰停留期;該信必須擔保申請者按期返回中國,需使用印有該單位抬頭的信紙打印,并附有單位地址及電話,此信還須加蓋單位公章,并含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及簽字);
?對于16歲以下兒童,可由父母代為辦理,但需攜帶簽證申請表及子女出生證明(英文或泰文);
可在泰國停留時間:不超過60天
?入境后15天之內有效的返程機票復印件和確認過的機票;
可在泰國停留時間:不超過15天,不可申請延期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