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在黃陵南站,一名旅客因攜帶自鎖彈簧刀進站被X光安檢儀檢出,被鐵路警方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當日上午9時30分,旅客折某攜帶一個淺綠色行李箱經過黃陵南站X光安檢儀時,安檢儀盯控室內電腦屏幕清晰顯示一把深藍色約5公分的刀具藏在傳送帶上的行李箱內,值班安檢員蘭卉當即向在場所領導進行了報告,黃陵站派出所教導員李軍帶領民警當即對旅客折某的行李箱進行了開箱檢查,查獲管制刀具1把。據折某交代,自己因施工購買了特殊刀具遺忘在了行李箱中,乘坐火車時忘記對自己所帶行李進行檢查。黃陵站派出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一款之規定對折某非法攜帶管制器具的行為給予了治安處罰200元的處罰。
在此,黃陵鐵路警方提醒廣大旅客為了他人安全請勿攜帶違禁品進站乘車。常見的比如有:1、、子彈類(含主要零部件)樣品、仿制品2、爆炸物品類及仿制品禮花彈、煙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3、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弓、弩等其他器具4、易燃易爆物品5、劇毒性、腐蝕性、放射性、傳染性、危險性物品6、危害列車運行安全或公共衛生的物品7、限量攜帶物品有:指甲油、去光劑、染發劑;冷燙精、摩絲、發膠、殺蟲劑、空氣清新劑等自噴壓力容器;安全火柴、打火機。(孟亮)
